为切实加强我区机关能力作风建设,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各单位的服务意识、效率意识和落实意识,2023年2月8日至16日,西安区纪委对乡镇街道、区直各单位工作纪律、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,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:
1、立新街道西长安社区,社区工作者张婉玥,14日早晨上班迟到;
2、牡丹街道东丹社区,劳动保障员魏红羚、王军娜,16日下午工作时间缺岗,未履行外出告知手续;
3、江滨街道新立社区,社区工作者陈思琦,10日下午工作时间缺岗,未履行外出告知手续;
4、沿江街道南湖社区,社区委员窦金霞,15日下午工作时间缺岗,未履行外出告知手续;
5、火炬街道园明社区,社区书记倪晓丽,15日14时告知公示牌显示“在岗”,实则事假未在岗。
同时,检查中发现温春镇、海南乡及部分区直部门仍存在外出告知登记不规范,如外出事由、外出地点、往返时间不具体,主管领导未审批等问题。
全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,进一步深化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加强单位内部人员日常管理,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让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抓落实。西安区纪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随时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,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。
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3年2月23日